在编教师异地调动政策

1. 调动程序 :
教师调动需经过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编制情况证明。
拟调入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需出具同意调入的意见,并向调入地编制部门申请编制使用计划。
接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调入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经过审核后,由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办理商调手续。
2. 调动条件 :
教师调动通常需要两地教育局、人社局以及地区行政单位的主要领导同意。
教师调动可能涉及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找人对调或通过正常调动手续。
教师调动可能受到夫妻分居、家庭特殊困难、所教专业需求、学历要求、年龄限制等条件限制。
3. 特殊政策 :
某些地区可能实施“归雁计划”,鼓励异地教师回到户籍地或配偶、父母户籍地工作,并可能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
4. 注意事项 :
教师调动可能受到上级教育机构对下级教育机构业务指导权力的限制,人员不能在二者之间随意流通。
教师调动的具体流程和难度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10日发布的资料,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的教育局或人社局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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